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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国家社科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6-10-29  点击:[]

各单位:

国家社科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现开始启动,请相关单位组织教师认真研究申报公告,做好此类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相关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科基金各项管理规定;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研究资质,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具有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稳定研究队伍,研究团队成员应当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较为合理。

2.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及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能参与本次申报。

3.申请人须按照课题指南规定的选题申报,原则上不能修改选题表述,如确有需要可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自选课题不予受理。申请人须按照《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申请书》(2026年10月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要突出课题论证设计部分,重点介绍总体研究框架和主要内容,课题研究思路、研究重点和创新之处,简要介绍研究综述、子课题负责人情况等内容,课题设计论证字数不超过4万字。

4.课题设计要着眼服务国家需求,树立目标导向,增强问题意识,突出研究重点,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着力解决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面临的实际问题,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每个子课题只能确定1名负责人。如获立项,原则上子课题负责人不得变更。

5.申请人须提交300字以内的《选题说明》,简洁明了地说明所申请课题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6.申请人须提交2篇与申报选题研究领域相关的代表性成果(论文或专著),作为评审立项的重要参考。

二、科研处工作安排如下:

1.网络申报系统于11月16日至11月18日12时开放,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同时须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3份,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

2.联系人:迟景云  9055  主楼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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