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科研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返回]

关于发布2026年大连市科技创新基金科技惠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026-10-27  点击:[]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大政发〔2024〕23号)《大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大科规发〔2025〕5号)《大连市科技创新政策资金管理办法》(大科规发〔2025〕6号),现将2026年大连市科技创新基金科技惠民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支持额度及方式

1.科技惠民项目。面向乡村振兴、公共安全、医疗卫生等领域组织实施的惠及民生的技术研究与应用课题,每项支持额度不超过5万元。

2.补助方式:事前补助。

3.项目执行期:项目执行期起始时间为2027年1月1日,一般不超过2年。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格

1.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在连高校院所(含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转制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医疗机构,具有科研能力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其中,科技惠民医工交叉领域项目承担单位应为医疗机构,合作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

2.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且为项目牵头承担单位的全职人员。

3.申报项目具备前期研究基础和实施条件,符合指南确定的产业发展方向和研究方向。

4.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严重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及社会信用失信惩戒信息。

5.参加本指南论证的专家,原则上不得申报该项目。

(二)限项要求

1.每个项目负责人限报1个项目。同一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期申报并承担的市科技创新基金项目原则上不得超过1项。执行期已满的项目不计入统计范围。

2.科技惠民医疗卫生项目限项推荐数额为医院专项,我校不能作为牵头单位申报。

(三)经费要求

1.按照《大连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包干制+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大科规发〔2024〕2号)要求,对科技惠民实施“包干制+负面清单”,项目申请人不再编制项目预算,只列项目总预算。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等各项支出不设比例,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需要自主决定使用。管理费、绩效支出等按《辽宁师范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校发【2023】55号)。项目申报单位要制定与“包干制+负面清单”管理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在申报项目时一并提供,无制度不予受理。在申报系统内“是否‘包干制+负面清单’”选择“是”。

2.项目申报单位财务管理体系健全,所申报项目研发经费应单独分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不得将财政资金以项目(课题)方式再次向外转拨。

3.项目收入预算为项目财政补助资金,有自筹资金的,亦需列入,计入项目总预算,作为验收依据。对于自筹资金,需提供资金提供方的出资承诺(模板在申报系统内下载),不得使用货币资金之外的资产及其他财政资金作为资金来源。对于自筹资金项目单位应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用于本项目支出,并与财政资金分别单独核算。

(四)其他要求

1.申报项目知识产权不清或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不得申报。

2.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每个项目只能通过一个归口管理部门申报。

3.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项目负责人需签署诚信承诺书,纳入科研诚信管理。

4.不得在线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涉及国家安全、国防保密的项目,申报单位须妥善做好脱密处理。

5.如果项目申请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相关问题,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

三、项目考核要求

项目申报材料要对照指南要求,有明确的技术指标、成果转化指标、代表作、新技术认定等可考量约定,减少模糊性约束条件,便于专家评审考核。考核指标符合指南要求。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在连实现成果转化应用的产学研合作项目。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

(一)申报程序

1.网上填报。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登录“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kjxm.kjj.dl.gov.cn)点击“我的项目-项目申报”线上进行申报,操作指南见附件。项目申报时间自2026年10月28日9:00至2026年11月4日17:00。

(二)申报材料

项目申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申报书、自筹资金承诺书(必要材料);学校制定的“包干制+负面清单”等文件请联系科研处聂肖松。

2.前期研究成果、知识产权材料、合作协议、技术合同、可行性研究报告等(非必要材料)。

申报材料、诚信承诺书下载签字后报送科研处聂肖松统一加盖学校公章,签字盖章版扫描上传系统方可提交,无需送交纸质材料。

五、咨询方式

(一)业务咨询:

1.高新技术发展处:

乡村振兴、公共安全领域科技惠民项目  

联系人:李跃光,联系电话:39989881。

2.基础研究与科技平台处:

医疗卫生领域科技惠民项目  

联系人:曾繁聪,联系电话:39989856。

3.发展规划与科技资源统筹处:

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综合管理  

联系人:张龙帅,联系电话:39989828。

校内:

聂肖松 企业微信或微信联系。

(二)受理咨询:

行政审批办公室:65851150

(三)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技术支持:

联系人:许精华,联系电话:15668605856

技术支持QQ群号:1029360870

附件:

1.乡村振兴、公共安全领域申报指南.doc

2.医疗卫生领域申报指南.doc


下一条:关于征集202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标选题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