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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5年度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

2025-04-29 科研处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财政厅相关通知,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按照科研基金《项目指南》,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填报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以上项目(不含两个)的申请。

二、课题论证需依据《项目指南》进行,充分围绕辽宁省情实际展开论证,并细化课题研究具体内容。课题名称不可更改。

三、项目资助经费实行一次核定、分期拨款、专项使用、超支不补的办法,首次拨付为项目资助经费总数的50%,项目完成结项后拨付剩余50%。

四、科研基金项目实行“双重管理”,即由科研基金管理办公室和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机构共同管理,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申报。

五、为进一步提高项目成果的时效性和应急性,立项课题项目需在9月15之前提交阶段性成果(包括主要情况问题、基本观点和简要建议等);结项研究报告需在本年度11月15日之前提交,具体结项材料请参阅《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成果评估指标体系(请登录网站www.dfczyj.com)。如不能按时提交结项报告,基金管理办公室有权对立项课题进行撤项处理。

六、受理要求

1.受理时间:截止时间为5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2.受理材料:纸质版《项目申请书》一式1份,电子版《项目申请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Word版)发送至邮箱。

3.联系人:姜姗

 电话:82158250

 邮箱:kyc8250@163.com

 办公室:主楼1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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