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中国教育法治与全球教育治理研究专项申报现开始受理,请各单位组织教师认真研究申报公告做好此类课题的申报工作。
一、申报要求:
(一)选题指南要求:
申报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须从相应条目中选择,自拟选题不予受理。培育项目如确有需要,可对选题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必须与专项研究领域密切相关。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个立项项目。项目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二)申请人要求:
申请重点项目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担任副司(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申请一般项目,须具有上述资格,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10年以上专业领域实践经验及硕士学位。申请培育项目,须具有上述资格,或具有5年以上专业领域实践经验及硕士学位。
二、科研处工作安排如下:
1.本年度实行网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以下简称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
申报系统于4月28日零时开放。5月22日前上传系统。在此期间申请人可登录平台,填写并导出《申请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要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和《活页》内容完全一致。
2. 经费预算要求按照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办法进行编制,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35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培育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
3.联系人:迟景云 电话:9055 邮箱:kyc905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