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地点:三教C区501
报告人:韩秀义
主办单位:法学院
报告人简介:
韩秀义,现为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学院院长。其先后毕业于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1991)、西北政法学院(2003)与中国人民大学(2006),分获法学学士、法学硕士与法学博士学位;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宪法和欧盟宪法,目前主要致力于“执政党宪法地位规范化研究”这一课题。自2000年以来,在《法律科学》、《现代法学》、《法制与社会发展》、《开放时代》、《读书》等刊物发表论文与文章数十篇,出版《发展中的欧盟宪政:法律人格理论视角下的分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和《人民政协本体意涵的宪法学阐释:以“一体二元三维”为框架》(法律出版社2016年版)专著两部。
报告简介:
从宪法内涵的三重性出发,以“个人—家庭—国家—天下”为基本逻辑线索,在根本法、高级法和权利保障法三个层面,说明和解释“家”思维的要义,以此为根据,阐明中国宪法的特点及运行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