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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理法”系列研究的一点心得

2025年05月06日 13:33 迟景云 点击:[]

报告时间:2025-05-08 15:30

报告地点:西山三教C406

报告人:霍存福

主办单位:法政学院

报告人学术简介
   霍存福,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第三批人选、第七批辽宁省优秀专家、第六届沈阳市优秀专家、第二届“辽宁省杰出中青年法学专家”。现任沈阳师范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主任,法学一级学科带头人,《法律文化论丛》主编,《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编审委员会成员。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学科评审组专家,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会长。曾任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院长。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2项,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1项,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攻关项目2项(子课题负责人);主持教育部项目4项。出版《权力场》等专著4部、译著1部。获教育部“第四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获吉林省政府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在《法学研究》等国内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90余篇,多篇文章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复印资料》摘要或转载。
报告内容
   一、为何关注“情理法”?  二、传统中国法中的“情理法”智慧 三、现代法治中的“情理法”冲突与平衡  四、中西方法律文化中的“情理” 五、如何构建“情理法”融合的法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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