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科研动态 >> 学术交流 >> 正文
[返回]

70周年校庆系列学术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人格权使用制度评述

2021年05月27日 14:29  点击:[]

报告时间:2021-06-04 14:00

报告地点:西山湖校区法学院三教501

报告人:李岩

主办单位:法学院

报告时间:2021-06-04 14:00

报告地点:西山湖校区法学院三教501

报告人:李岩

主办单位:法学院

报告人简介:

辽宁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民商法方向),法学博士(吉林大学民商法),博士后(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民商法),知识产权与人工智能法方向负责人。美国佐治亚大学法学院、加拿大卡尔加里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民事诉讼法研究会理事。辽宁省民法学研究会、建筑法研究会副会长。

报告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系统性规定了人格权的利用制度,其中包括人格权一般规定中的人格权财产性利益的许可使用制度和人格利益的合理使用制度。在具体人格权中也规定了名称的转让、肖像权的合理使用、肖像权许可使用合同的限制、个人信息的合理使用等。讲座将从整体上对上述人格权利用制度进行述评。

上一条:在志愿服务中筑牢一名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 下一条:70周年校庆系列学术报告-鲁迅文学中的现代生命伦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