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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制度建设论

2023年05月17日 19:13  点击:[]

报告时间:2023-05-18 15:30

报告地点:学术报告厅

报告人:江必新

主办单位:法学院

报告时间:2023-05-18 15:30

报告地点:学术报告厅

报告人:江必新

主办单位:法学院

报告人简介:

江必新,北京大学宪法行政法博士。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曾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湖南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1999年被评为“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2009年被评为“当代中国法学名家”,2015年获中国行政法学“杰出贡献奖”、2016年获第二届“金平法学成就奖”。在《中国社会科学》《求是》《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刊物发表论文400余篇。在《中华辞赋》等刊物发表辞赋10余篇。出版《行政诉讼问题研究》《行政法制的基本类型》《行政诉讼法理论与实务》《国家治理现代化与法治中国建设》《新时代法治国家建设--党的十九大文件法治要义的解读与展开》等专著50余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研究”等多项课题。

报告简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涉及很多方面,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有一个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抓手,这个总抓手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其中,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让公平正义更加可触可感;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为法治中国提供人才、科技、信息等支撑;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为管党治党提供重要依据。这五大体系构成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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