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科研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返回]

辽宁师范大学校级科学研究创新团队项目申报、年度考核、结题验收通知

2026-10-09 科研处 点击:[]


各单位及有关团队:

  为扶持、培育和建设一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的优秀科研创新团体以及进一步规范我校科研创新团队建设,根据《辽宁师范大学科学研究创新团队培育实施办法》(辽师大校发[2024]3号)有关要求,现启动辽宁师范大学2026年科学研究创新团队项目申报、2025年科学研究创新团队年度考核、2024年科学研究创新团队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6年科学研究创新团队项目申报

1.建设目标

  科研创新团队应围绕学校科研发展和学科建设目标,凝练特色与主攻方向,以优势学科为基础,聚焦科学问题,提炼精准,特色鲜明,开展原创性、引领性科研攻关,挑战关键核心技术源头科学难题;形成协同化、建制化、战斗力强的攻坚团队,培育学术带头人和中青年学术骨干,为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申报打下坚实基础,有力支撑学校科研事业发展。

创新团队建设周期为2-3年,在建设周期内,基于目标导向给予经费支持,第一年为培育期,年度考核合格后给予滚动资助。

2.申报条件

(1)创新团队应以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创新平台为依托。鼓励各学科间的交叉融合,不断拓展新的研究领域,每个二级单位限报一项。

(2)创新团体应整合校内优势资源,打破学科、学院之间的壁垒,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在国家重点领域或重大科研前沿问题中形成新的学科研究方向,培养新的学科增长点。团队的组建一般不少于两个学科参与。

(3)创新团队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创新性的学术思想,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合作精神,在研究群体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团队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职称,具有主持两项及以上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经验,近3年须有高质量的标志性成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团队成员应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核心成员须实质性参与合作研究,团队人数应在5人以上,其中45周岁(1981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不少于二分之一。

(4)创新团队应具有相对集中的合作方向,成员之间应有合作完成的前期研究项目和研究成果作为支撑基础。支持创新团队汇聚校内不同学科研究力量共同开展协同攻关,也支持其他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的研究人员加入团队,开展联合研究。

(5)已获过支持的创新团队不在此次申报范围内。

3.申报材料

  团队负责人按照要求填写《辽宁师范大学科学研究创新团队申请书》,连同前期成果等佐证材料,学院审核盖章后提交至科研处,一式2份。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命名方式:学院+团队负责人名字+校级科学研究创新团队申请书)。


二、2025年科学研究创新团队年度考核

1.考核对象

  2025年建设的辽宁师范大学科学研究创新团队参加本次年度考核。

2.考核内容

  对照创新团队申请书及申请时提交的绩效考核表填写《辽宁师范大学科学研究创新团队年度考核表》,连同相关研究成果证明材料,学院审核盖章后提交至科研处,一式2份。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命名方式:学院+团队负责人名字+校级科学研究创新团队年度考核表)。

考核材料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


三、2024年科学研究创新团队结题验收

1.验收对象

  2024年建设的辽宁师范大学科学研究创新团队参加本次结题验收。

2.验收内容

  填写《辽宁师范大学科学研究创新团队结题验收表》,连同相关研究成果证明材料,学院审核盖章后提交至科研处,一式2份。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命名方式:学院+团队负责人名字+校级科学研究创新团队结题验收表)。

考核材料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


四、项目申报、年度考核、结题验收受理时间及方式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6日

  联系人:刘璐   主楼122

  联系方式: kyc98892026@126.com   82159889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7年度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建议征集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