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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大连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2026-09-14  点击:[]

各有关单位、相关专家:  

根据《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大政规发〔2023〕1号)规定,现将2026年度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名奖项

市自然科学奖、市技术发明奖、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二、提名方式和要求

1.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励实行提名制,不受理自荐。提名分为单位提名和专家提名两种方式。提名资格和提名条件应符合《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附件5)第十一条有关规定。

2.提名者根据市科技奖标准和条件,提出对奖励种类和等级的建议,同一项目只能提名一个奖项、一个等级。评审落选项目不再降格为下一等级。

3.择优限额提名,学校限额提名5个。

4.提名专家提名项目不超过1项,应在本人熟悉学科领域范围内进行提名。

三、提名项目要求

提名项目应符合《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相关规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第一完成人的工作单位以及第一完成单位须在大连市区域内。提名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已在大连市区域内推广应用。

2.提名市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公开发表满1年(2025年8月31日前),提名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应当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满1年(2025年8月31日前)。

3.曾获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奖的项目、同年度已提名本年度国家或省科技奖的项目,不能作为2026年度市科技奖提名项目。2024年度、2025年度大连市科技奖一等奖项目第一完成人,不能作为本年度科技奖提名项目的第一完成人。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4.提名项目中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均应对项目做出科研贡献,并提供相应合作关系的佐证材料。

5.提名项目不能涉及国家安全、国防和国家秘密。

6.提名项目完成人的政治、品行、作风、廉洁等情况,以及项目完成人排名、所列知识产权等,均须符合提名要求且无争议,科研诚信严格按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执行。

四、提名程序

(一)系统填报

提名单位、提名专家组织提名项目完成人登录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平台,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提名书》,提名书主件在系统下载签字扫描后发送至邮箱kyc9891@126.com,盖章扫描件上传至系统附件,附件请以原件扫描上传,在线提交。

拟通过专家提名的项目,请责任专家与市奖励办沟通,将签字后的提名专家申请表发送至dlskjjcgc@126.com。审核通过后,回复提名账号和密码,提名专家按要求开展提名工作。

(二)提名公示

学校对提名的项目统一进行公示。同时,项目的其他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需同步进行公示。按照《2026年度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第65页的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请项目完成人于9月19日前将公示材料发送至kyc9891@126.com。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方可提名。

(三)提名书提交

经公示、审核后,提名单位、提名专家在线提交提名书。

五、材料报送

(一)提名书原件(2份)。系统提交电子版,评审通过的项目纸质版由学校或提名专家存档备查。

(二)公示证明电子版。内含提名项目的其他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的所有公示证明(公示照片或网站截图等),报送邮箱kyc9891@126.com存档备查。建议公示时间为9月21日-9月27日。

(三)科研诚信承诺书。系统下载科研诚信承诺书,签字扫描后发送至邮箱kyc9891@126.com,盖章扫描件上传至系统附件。

(四)其他材料。提名单位、提名专家对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详细说明申请回避的理由,并提供证明材料,报送邮箱kyc9891@126.com或提名专家签名报送科技局。

六、提名时间

公示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30日

系统填报截止时间:2026年9月30日

七、联系方式

科技局: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处,联系电话:39989850

科研处:聂肖松(微信或企业微信),请有意通过学校申报或以合作单位形式申报的老师请提前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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