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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第十八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理论文章选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6-07-27 元心仪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社科联通知要求,现组织第十八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理论文章选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选题方向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阐释;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

上述各选题方向的研究,应紧密联系辽宁振兴发展的生动实践,聚焦辽宁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注重理论成果对辽宁经济社会发展实践需求的回应与指导,形成具有辽宁辨识度、体现辽宁学术贡献的高质量研究成果。

二、报送内容与方式

1.报送内容。相关单位结合学科优势、人才优势,推荐本单位有影响力的学术带头人(学术团队)。围绕重点选题方向,推荐1个研究选题。每个选题须填写《第十八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理论文章选题申报表》(见附件),内容包括:选题名称、研究意义、核心问题、前期成果等。

2.报送方式。请各单位将申报表电子版于7月30日前报送至科研处指定邮箱。

三、相关要求

(一)对推荐单位的要求

1.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学术带头人(学术团队)的引领作用,结合学科特色和人才储备,聚焦辽宁在相关领域的研究积累与现实资源,认真研究、反复论证,确保所推荐选题既与国家战略需求高度契合,又具备扎实的前期研究基础和较大的理论创新空间。

2.鼓励跨学科、跨单位、跨部门协同推荐,整合优势资源,形成研究合力。同一选题可由多个单位联合申报,须明确牵头单位和负责人。

3.各单位应对推荐选题的政治方向、学术价值进行严格审核把关。

(二)对学术带头人的要求

1.学术带头人须为推荐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广泛的学术影响力。

2.学术简介。学术带头人须获得省级以上学术奖项(包括但不限于: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省级以上人才称号等),或在相关领域主持完成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重大项目等国家级科研项目。

3.研究能力。近五年内在该选题方向有系列高水平研究成果发表,具备冲击第十届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果奖水平。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元心仪

联系电话:15842472279(微信同步)

电子邮箱:kyc_825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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