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及时总结我省科技领域最新成果,展示重大科技成果在推动振兴发展中的支撑作用,激发科技成果转化活力,全面营造良好创新氛围,省科技厅现面向全省征集2025年度辽宁省重大科技成果,有关要求如下。
一、申请推荐
(一)申报主体
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主体。
(二)成果类型
(1)基础研究类:在基础科学、前沿交叉领域取得的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引领未来发展的原创性成果。
(2)技术创新类:包括核心技术突破、重大发明专利(或组合专利)、创新工艺方法等,在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重大关键技术取得新突破、抢占世界制高点的技术成果。
(3)创新产品类:实现国际首创、打破国外技术垄断并替代进口产品、战略性创新产品、首台(套)产品、一类新药等重大创新产品;在国之重器、国家重大工程、国家重大项目和设施等得到成功应用的技术产品。
二、有关要求
(一)成果应在2025年1月1日至目前取得。
(二)成果应具有显著的创新性、行业先进性、战略价值、显著的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成果如涉密请按照要求脱密后报送。
创新性:在技术原理、技术方法、核心工艺、产品性能等方面具有显著创新,与现有技术相比有实质性突破,知识产权归属清晰、无争议。
先进性: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关键技术指标优于同行业同类成果,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
战略价值:契合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区域产业发展方向,对突破“卡脖子”技术、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经济和社会效益:具备明确的应用场景和市场需求,产业化潜力大,预期可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如新增产值、税收)、社会效益(如改善民生、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或生态效益(如节能减排、污染治理)。
(三)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推荐,于12月16日前将汇总重大科技创新成果推荐书纸质版(一式7份),可编辑电子版一并报送至科研处。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贾玥,9266
办公地点:主楼108室
E-mail:kyc92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