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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2025年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候选人的通知

2025-11-08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启动2025年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的通知》(科协办发组字〔2025〕32号)要求,辽宁省科协组织开展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本计划是中国科协整合政府和社会资源,面向广大青年科技人员实施的能力提升项目,旨在帮助入选对象深入体察中国国情、扩大专业视野、了解社会需求。本计划支持对象的培育期不超过2年。支持对象为具有中国国籍的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原则上距离毕业时间在2年以上。2024年已入选者不再重复推荐。

二、遴选条件

本计划支持对象条件按照《管理办法》执行。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具有良好的学风和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

3.具有中国国籍、年龄不超过30周岁(按申请年8月31日实足年龄计算);

4.博士与硕士阶段的科研方向具有一定延续性、相关性或学科交叉性,博士所学专业属于理学、工学、农学和医学等学科门类,且有志于长期从事科技工作;

5.立足国家需求、产业趋势、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领域、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瞄准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开展科研攻关;

6.同等条件下,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获得者或研究生阶段(含硕士、硕博连读、直博、普博)国家级奖学金获得者优先推荐;

7.同等条件下,曾在本领域高水平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或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排名前三)的优先推荐。

三、推荐渠道和名额分配

具有推荐资格的单位包括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且有成立基层科协组织的高校、院所和企业,候选人须由所在单位科协组织推荐。对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但未成立基层科协组织的单位,须指定相关部门负责候选人推荐及后期协同培育工作。

我校推荐名额复核认定和参加遴选两类推荐人选名额分别为1个。复核认定不合格的名额将从遴选中递补。

请各学院最多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博士生。

四、推荐程序

(一)推荐上报

本计划依托“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开展工作,系统登录链接:http://kecaihui-tm-zz.cast.org.cn/match-page/qtgc。

1.候选人

候选人访问服务平台,注册账号并登录,选择“申报人”角色,在线填写《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表》并上传有关附件材料,完成提交。请候选人详细了解学会详情后,选择3—5个全国学会作为意向托举单位。候选人仅可通过一个渠道申报。

其中高校候选人“推荐渠道”选择“基层科协组织”,选择所在高校科协。

未成立基层科协组织的单位,候选人须经所在单位遴选审核确认推荐后,在服务平台选择“自荐通道”,将由服务平台自动关联到省级科协。省科协将根据候选人所在单位提交的推荐名单复审有关人员材料,不在推荐名单中的视为不推荐。

2.推荐单位

基层科协组织凭当时填报《博士学位授权点信息采集表》时的联系人手机号登陆服务平台,选择“推荐单位”角色,待候选人在线填报并提交材料后,在线审核候选人材料,确定拟推荐人选。

(二)审核确定

省科协复核遴选后统一将推荐人选上报中国科协,中国科协审核上报的推荐名单并初步匹配负责培育服务的全国学会,结合全国学会意见确定最终培育对象名单。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25年11月12日15:00前完成候选人推荐工作,同时统一报送候选人纸质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1.《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表》1份(以“系统”导出为准,含签字盖章页)。

2.佐证材料1套,与“系统”上传的附件材料一致,装订成册。

五、有关要求

1.坚持服务大局。各学院应公平公正开展组织推荐,把好候选人入口关。坚持“四个面向”科研方向、聚焦国家战略需求推荐人选。评审过程中兼顾候选人现有成果与未来科研发展的潜力。根据中国科协要求,省科协将对拟推荐人选进行抽查考察。

2.坚持协同培育。中国科协、全国学会、省级科协以及各推荐单位共同对支持对象进行培育。中国科协做好示范引领,组织系列国情研修和学术交流活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全国学会、省级科协和推荐单位应分别根据不同行业和地域特色对支持对象进行培育,立足自身特点,充分发挥优势,为支持对象提供系统的政治训练、专业锻炼和社会历练平台。

3.坚持“三位一体”育人。构建政治训练、专业锻炼与社会历练“三位一体”培育体系。政治训练以强化思想引领为核心,重点通过国情研修、科学家精神宣讲等活动,提升支持对象科技报国的理想信念。专业锻炼聚焦提升科研创新能力,通过资助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开展出国(境)交流访学,提供非共识跨界交流机会等,引导支持对象开拓学术视野、激发创新思维。社会历练支持培育对象在学术组织、期刊担任助理岗位,参与企业实践、加入博士创新站,提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4.强化推荐单位责任。推荐单位应切实承担跟踪服务主体责任,持续关注支持对象科研学术成长情况,督促指导支持对象完成培育事项,对因毕业等原因提前退出培育的情况应及时上报。支持对象培育期满后,由推荐单位进行评价考核,评价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5.强化过程管理。建立标准化学时管理机制,支持对象应在培育期内完成不少于240学时的培育活动,各类培育活动按8学时/天认定,“领航计划”为必修培育活动。培育学时完成情况作为期满考核评价重要内容,未完成培育学时的取消资格。

6.强化后续跟踪服务。加强“智慧科协-广聚青科”“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服务平台”的使用,各培育主体应主动使用平台开展管理和培育组织工作;支持对象应及时登录平台完善学术档案,鼓励通过平台进行学术展示和交流。增强对支持对象培育期结束后的联系服务,考核评价优秀的纳入“中国科协青托促进会”持续跟踪培育。

7.本计划的实施按照《管理办法》执行,与中国科协通知不一致的以通知为准。有关文件可登录中国科协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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