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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辽宁省高等学校新型智库联盟2025年度智库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10-21  点击:[]

为充分发挥我省高校新型智库在服务国家战略和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的思想库和智囊团作用,根据省教育厅2025年度高校基本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统一安排,拟组织开展智库联盟2025年度智库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聚焦辽宁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咨询论证,着力推出一批高水平智库研究成果,不断提升高校新型智库服务省委、省政府决策水平,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辽宁实践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课题级别及经费

智库专项课题列入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管理,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两类,重点课题每项资助2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1万元。课题立项后,首批拨付一半研究经费,中期评估合格后拨付剩余经费。经费使用须符合有关财务规定。

三、选题要求

1.本次课题申报设方向性选题指南和委托选题(见附件1)。申请人可参考方向性选题指南,根据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并结合自身研究方向和学术积累选择具体的研究角度和侧重点,自行设计研究题目进行申报。拟定的课题名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已获得其他项目资助的课题不能重复申报。拟申请委托选题的,须按原题申报。

2.申请人须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开展有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行性强的咨政研究,为中国式现代化辽宁实践提供理论支撑和政策建议。

四、申报条件及资格

1.智库联盟成员单位(指省教育厅认定的高等学校新型智库)的在岗教师和专职科研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在读学生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

2.每人只能申报1项,有在研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含本类别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

五、结题要求

智库专项课题研究周期为1年。立项通知发布之日起1年内将开展相关结题验收工作,未提交结题材料的将作终止处理。结题条件如下:

1.提交1-2篇咨政建议(3000字左右)和课题研究报告(1.5-2万字),研究成果至少1篇被联盟内参《高校智库成果要报》或其他省级及以上内刊采用刊发,可申请结项合格。

2.研究成果被省级及以上领导批示、纳入有关决策或政策文件、为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以及在主流媒体刊发的,可申请结项优秀。

3.研究成果原则上须在显著位置注明“辽宁省高等学校新型智库联盟2025年度智库专项课题资助(课题编号)”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六、申报流程

1.申报人填写智库专项课题申报书(附件2)和智库专项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

2.申报人应在智库专项课题申报书(附件2)相应位置签字,所在学院须对申报书内容进行审查,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3.本次申报工作纸质版报送智库专项课题申报书(附件2)(课题负责人签字)。

4.电子版报送智库专项课题申报书(附件2)、智库专项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智库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材料以电子版压缩文件形式报送,压缩包以“智库专项课题+学院全称+姓名”命名。

申报书以“智库专项课题申报书+选题指南序号+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名称”命名;

论证活页以“智库专项课题论证活页+选题指南序号+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名称”;

汇总表excel文件(以“智库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学院全称+姓名”命名)。

5.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3日(周一)17时,逾期不再受理。

七、申报要求

各单位应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原创性负责,严格审核证明材料(包括申报书中填报的论文、专著、项目、奖项、相关学术荣誉等原件),凡提供虚假材料和虚假证明、违反学术规范者,将取消申报资格,且三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厅各类项目。

八、联系方式

聂肖松

联系电话:82159891

报送邮箱:kyc989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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