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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大连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2025-07-26  点击:[]

各有关单位、相关专家:  

根据《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大政规发〔20231)规定,现将2025年度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名奖项

市最高科学技术奖、市自然科学奖、市技术发明奖、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二、提名方式和要求

1.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励实行提名制,不受理自荐。提名分为单位提名和专家提名两种方式。提名资格和提名条件应符合《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附件5)第十一条有关规定。

2.提名者根据市科技奖标准和条件,提出对奖励种类和等级的建议,同一项目只能提名一个奖项、一个等级。评审落选项目不再降格为下一等级

3.择优限额提名学校限额提名5个。

4.提名专家提名项目不超过1项,应在本人熟悉学科领域范围内进行提名。

三、提名项目要求

提名项目应符合《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相关规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第一完成人的工作单位以及第一完成单位须在大连市区域内。提名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已在大连市区域内推广应用。

2.提名市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公开发表满1年(2024630日前),提名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应当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满1年(2024630日前)。

3.曾获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奖的项目、同年度已提名本年度国家或省科技奖的项目,不能作为2025年度市科技奖提名项目。2023年度、2024年度大连市科技奖一等奖项目第一完成人,不能作为本年度科技奖提名项目的第一完成人。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4.提名项目中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均应对项目做出科研贡献,并提供相应合作关系的佐证材料。

5.提名项目不能涉及国家安全、国防和国家秘密。

6.提名项目完成人的政治、品行、作风、廉洁等情况,以及项目完成人排名、所列知识产权等,均须符合提名要求且无争议,科研诚信严格按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执行。

四、提名程序

1.系统填报

提名单位、提名专家组织提名项目完成人登录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平台,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提名书》,提名书主件在系统下载签字扫描后发送至邮箱kyc9891@126.com,盖章扫描件上传至系统附件,附件请以原件扫描上传,在线提交。

拟通过专家提名的项目,请责任专家与市奖励办沟通,将签字后的提名专家申请表发送至dlskjjcgc@126.com。审核通过后,回复提名账号和密码,提名专家按要求开展提名工作。

2.提名公示

学校对提名的项目统一进行公示。同时,项目的其他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需同步进行公示。按照《2025年度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第79页的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请项目完成人于811日前将公示材料发送至kyc9891@126.com。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方可提名。

3.提名书提交

经公示、审核后,提名单位、提名专家在线提交提名书。

五、材料报送

1.提名书原件(1份)。系统提交电子版,评审通过的项目纸质版由学校或提名专家存档备查。

2.公示证明电子版。内含提名项目的其他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的所有公示证明(公示照片或网站截图等),报送邮箱kyc9891@126.com存档备查。

3.科研诚信承诺书。系统下载科研诚信承诺书,签字扫描后发送至邮箱kyc9891@126.com,盖章扫描件上传至系统附件。

4.其他材料。提名单位、提名专家对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详细说明申请回避的理由,提供证明材料,报送邮箱kyc9891@126.com或提名专家签名报送科技局。

六、提名时间

公示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811

系统填报截止时间:2025818

七、联系方式

科技局: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处,联系电话:39989850

科研处:聂肖松(微信或企业微信),请有意通过学校申报或以合作单位形式申报的老师请提前联系

附件:

附件1:大连市科学技术奖专家提名申请表.docx

附件2: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回避专家申请表.docx

附件32025年度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doc

附件4:项目申报平台操作指南.pdf

附件5: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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