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文艺局、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文艺处有关通知,启动实施文化遗产数字传承计划,现就文化遗产数字传承重点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请各省(区、市)党委宣传部协调当地文物、住房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等部门,聚焦文物古迹、古老建筑、名城名镇、历史街区、传统村落、文化景观、非遗民俗等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传承和展示、推广,征集一批文化遗产数字传承重点项目。
1.文物部门:主要征集文物数字化保护修复、考古发掘、资源管理、监测评估、安全监管、展览展示、传承利用、交流互鉴和文博单位数字化建设等方面的重点项目。
2.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主要征集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历史建筑、传统村落等聚落遗产数字化保护管理、规划设计、动态监测、安全监管、智慧运维、展示推广、合理利用、交流互鉴方面的重点项目。
3.文化和旅游部门:主要征集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活态传承、展示传播、合理利用等方面的重点项目。
二、征集类别及数量
本次征集的文化遗产数字传承重点项目包括两类:一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已完成或正在推进的项目;二是计划开展的项目。其中,已完成或正在推进的项目主要用于编写《文化遗产数字传承经典案例选编》;计划开展的项目主要用于起草编制《文化遗产数字传承三年行动计划》。各省(区、市)推荐的每类项目不超过3个,共计不超过6个。
三、项目报送
1.推荐的已完成或正在推进的项目,要突出创新性、示范性、引领性,文风突出鲜活性、叙事性,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材料翔实,不搞大而化之,避免面面俱到,防止写成一般性的工作总结或成就宣传;撰写体例包括标题、引言、主要做法和启示与思考等内容;每个项目总字数控制在4000字以内,附300字左右简介。
2. 推荐的计划开展的项目,要充分论证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提交材料需包括项目的重要意义、总体目标、实施依据、主要内容、资金来源等方面;每个项目的字数控制在4000字以内,附300字左右简介。
3.各单位于7月1日前提交重点项目推荐表电子版和项目相关视频、图片、图表等可视化材料。推荐的重点项目按类别在表格中做好标注。
4.请使用移动硬盘、闪存盘报送或通过邮箱报送。
四、联系方式
1.联系人:姜姗
2.电话:82158250
3.邮箱:kyc8250@163.com
4.地址:主楼108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