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财政厅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请人按照科研基金《项目指南》,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填报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以上项目(不含两个)的申请。
2.课题论证需依据《项目指南》进行,充分围绕辽宁省情实际展开论证,并细化课题研究具体内容。课题名称不可更改。
二、项目管理
1.项目资助经费实行一次核定、分期拨款、专项使用、超支不补的办法,首次拨付为项目资助经费总数的50%,项目完成结项后拨付剩余50%。
2.科研基金项目实行“双重管理”,即由科研基金管理办公室和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机构共同管理,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申报。
3.为进一步提高项目成果的时效性和应急性,立项课题项目需在9月底之前提交阶段性成果(包括主要情况问题、基本观点和简要建议等);结项研究报告需在本年度11月底之前提交,具体结项材料请参阅《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成果评估指标体系(请登录网站www.dfczyj.com)。如不能按时提交结项报告,基金管理办公室有权对立项课题进行撤项处理。
三、受理要求
1.受理时间:截止时间为6月17日,逾期不予受理。
2.受理材料:《项目申请书》A4纸双面印制,一式1份;《项目申请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汇总表》(Word版)各一式1份发送到邮箱。
3.联系人:姜姗
电 话:82158250
邮 箱:kyc8250@163.com
办公室:主楼108室